原标题:全警投入 嵩明公安全力以赴助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
自嵩明县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来,嵩明公安举全警之力、尽全警之责,着力维护创城区交通、治安秩序,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展现新时代文明城市良好精神风貌。
统一思想 积极部署创文工作
【资料图】
为全力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嵩明公安在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召开“嵩明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后,迅速组织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动员部署大会,动员全体民辅警参与“创文”工作。
按照创建省级文明测评标准,嵩明公安研究制定了相关通知,针对全县的创城区采取“部门联动包面、党员干部包线、民警职工包点”的三级管理责任制,抽调全局警力405人次,警车80余辆次对嵩明县公安局负责的1个宾馆、7个交叉路口(干道)必检点位进行包保,最大限度将警力摆在街面、压到一线,全面提升见警率、管事率。
主攻难点 确保实现创文目标
针对县创文办反馈的问题,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主动担当,多次部署交警大队联和县城管局、市场监管局等职能单位集中开展了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整治行动。
与此同时,按照定人、定岗、定责“三定”要求,在主要干道和重点路段,严查机动车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并进行劝导,呼吁群众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重拳整治 问题隐患及时清零
嵩明县公安局牵头开展社会环境整治工作。其间,嵩明公安牵头县交通运输局等职能单位对辖区沐浴场所、KTV、酒吧、宾馆等治安复杂场所区域进行清查,强化夜间治安要素管控和治安乱点整治,督促行业场所经营者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全力排查整治各类治安隐患。
今年以来共组织全局1425人次警力和348人次群防群治力量投入统一行动。其间共入户走访1452家,清查出租房795家,签订治安管理责任书614份,消防安全告知书341份,安装金钟罩1745个,新增流动人口信息1795条,维护更新流动人口信息3124条,注销流动人口信息1356条,接受反诈、防盗宣传3910人次。查处交通道路违法行为500余起。
对检查发现的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等涉民生问题隐患,民警当场进行反馈并责令整改整治,严格按照“清单化管理、对单式整治”的要求,坚决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着力创建平安和谐、文明有序的社会环境。
同时,嵩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城区黄龙街、玉明路、兰茂路全线的全部交叉路口进行了“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物理隔离,通过执勤警力引导的方式对“非机混行”不良秩序进行集中整治。
文明宣传 造浓厚文明氛围
为提高广大群众文明交通意识,交警大队积极联合县交通运输局、县道路运输局等单位大力开展“文明出行”主题宣传,常态化组织志愿者在红绿灯路口开展文明出行志愿服务劝导活动,倡导广大群众摒弃交通陋习,提升文明意识,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与县融媒体中心联合开设的“不文明交通曝光台”共发布38期,有效拓展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覆盖面。(李思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