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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统计师考试《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备考:总量指标的计算
数据汇总整理与统计分析模块(五)数据汇总整理与统计分析
第二章 综合指标分析
2.1 总量指标
2.1.3、 总量指标的计算计算原则:1、现象的同类性。2、明确的统计含义。3、计量单位必须一致。总量指标的计量单位根据事物的性质和研究的任务来决定,总量指标计量单位分三种形式:(1)实物单位a. 自然单位:辆、双、头、根、个……b. 度量衡单位:吨、米、克、立方米……c. 双重单位:公里/小时、人/平方公里……d. 复合单位:吨公里、千瓦小时……对有些性质相同但规格或含量不同的产品总量的计算,要按折合标准实物量的方法计算。例如,能源统计以标准燃料每千克发热量7000Kcal为标准单位。(2)货币单位货币单位有现行价格和不变价格之分。货币单位使不能直接相加的产品产量过渡到能够加总,用于综合说明具有不同使用价值的产品生产总量或商品销售量等的总规模、总水平。(3)劳动单位例:工时——工人数和劳动时数的乘积;台时——设备台数和开动时数的乘积。由于具体条件不同,不同企业的劳动量指标不具有可比性,因此,劳动量指标只限于企业内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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