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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表示,之前在重庆渝北区一家经销商那里看中一辆法拉利跑车,当时约定的价格是299万元,合同约定今年十月提车,并且支付了30万元预付金。可是最近销售商通知他,车子要加价。
合同上约定好的价格,怎么突然要改变呢,汽车经销商的负责人表示,提价是厂家提出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导致的成本上涨。
张先生表示,因为成本原因,厂家提出涨价无可厚非。但是自己和经销商提前签订了合同,即便涨价,相关费用也应该由销售商承担,不应该转嫁给消费者。
汽车销售合同第八条有关于价格变动的约定。汽车经销商负责人表示,他们向张先生提出涨价,就是依据这一条款。
张先生则认为,条款里约定价格变动的内容,是有前提条件的,就是产品配置和规格调整、技术提升。如今汽车配置没有变化,突然提价是不能接受的。
双方对这一条款有各自的理解,协商也无法达成一致。销售商表示可以退还张先生30万元预付金,解除合同。张先生表示不能接受。
在汽车销售合同里,有关于双方出现争议后的解决条款,可以申请到仲裁机构解决,但是合同约定的仲裁机构在上海。据了解,申请仲裁的费用就要10多万元。
张先生表示,涨价5万多元,他完全有能力支付,不过就是感觉不合理,所以才较真,讨个说法。
张先生说,签署合同的时候没有太注意这些细节,如今产生纠纷,会增加不少维权成本,他也提醒其他消费者,在签署合同时要仔细推敲,不要因为一时疏忽造成事后的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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