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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短讯!E-mark认证的标志要求

来源搜狐汽车   2023-01-12 06:29:59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自2002年10月起﹐规定所有车辆,车辆零部件﹐以及用于车上的电子性产品必须强制执行EMC测试﹒所有在欧销售的电子零部件须统一符合EMC指令95/54/EC,根据EMC指令89/336/EEC进行的自我宣告将不再有效﹒而由欧盟授权车辆类产品的公告机构出具E/eMark证书﹒也就是说﹐车辆类电子及电子零部件原先申请的CE(EMC)认证将从2002年10月起不再有效﹒必须在重新申领了由欧洲国家交通部出具的E/eMark证书后方可在欧洲市场销售。

一、E/e-mark 标志

E/e-Mark标志分为两中形式,一种是长方形外框,一种是圆形外框,分别代表不同的含义:

(1)长方形外框指在车辆停止和行使状态下,均可以正常使用而非必须使用的产品,例如:车载充电器、车载灯具/电筒、车载气泵、车载按摩/加热坐垫、车载风扇、车载电水壶、车载冰箱、车载咖啡壶、车载电视/音响、车载电动千斤顶、车载吸尘器、车载电动工具等等。

(2)圆形外框指在车辆停止和行使状态下,必须使用的产品,例如:挡风玻璃、安全带、前大灯等等。 而外框内的数字1,2,…13…,代表颁发该e-Mark证书的各个不同欧盟成员国家之代号。例如:1代表德国,4代表荷兰,13代表卢森堡,24代表爱尔兰等等,即由该代号所示国家的交通部签发的e-Mark证书。

二、各国的证书有相应的编号

E1—德国 E2—法国 E3—意大利 E4—荷兰 E5—瑞典E6—比利时 E7—匈牙利 E8—捷克 E9—西班牙 E10—南斯拉夫 E11—英国 E12—奥地利 E13—卢森堡 E14—瑞士E16—挪威 E17—芬兰 E18—丹麦 E19—罗马尼亚 E20—波兰 E21—葡萄牙 E22—俄罗斯 E23—希腊E25—克罗地亚 E26—斯洛文尼亚 E27—斯洛伐克E28—白俄罗斯 E29—爱沙尼亚 E31—波黑 E37—土耳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