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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5月24日讯(全媒体记者 胡盼盼)强化人才支撑,助力乡村振兴。省农业农村厅22日发布文件,要求进一步扶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培育对象。
2022年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以来,由湖南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浙江农业大学为湖南培育“头雁”学员,对“头雁”开展定制化、体验式、孵化型培育,取得较好效果。
此次省农业农村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对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培育对象予以扶持的指导意见》,将从加强产业对接扶持、加强金融保险服务、完善激励保障措施等三大方面,进一步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培育对象。对于符合条件的“头雁”培育对象,在参与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重大项目建设、申报补贴等方面予以支持;开展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头雁”专项信贷服务行动,开辟绿色通道,给予优惠利率,简化信贷流程;对表现优异的“头雁”培育对象,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人才任用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作者:胡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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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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