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高级审计师考试《高级审计实务》复习资料:我国政府会计的现状
第二部分:财政第九节 政府会计制度
【重点一】试述我国政府会计
(一)我国政府会计的现状1、政府会计政府会计指核算和监督政府资金运动的会计系统。对象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微观方面的政府组织;另一类是宏观方面的各级政府收支。在我国,政府会计这一概念在过去较长时期未正式取代其官方名称——预算会计,会计制度和体系方面仍以后者作为正式名称,不利于全面反映政府的受托责任。2、我国当前预算会计及其体系我国的预算会计已经形成了以《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为主体框架的“一则三制”的格局。预算会计体系中的各个子系统正在不断地与政府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以及政府非税收入等方面的改革相融合,基本完成了向政府会计过渡的准备工作。(1)财政总预算会计财政总预算会计,是各级政府的财政部门核算、反映和监督政府预算执行和财政周转金等各项财政性资金活动的专业会计。(2)行政单位会计对行政单位的预算资金的收支活动以及在公务管理中发生的其他资金的收支活动进行核算、反映、监督的会计,在我国即被称为行政单位会计。(3)事业单位会计2013年实施修订后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它主要是预算会计范畴内的准则。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事项)、行业事业单位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政、预:财行事)
[考试报名]全国高级审计师考试时间|报名时间|报名入口[成绩查询]全国高级审计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查询入口[真题答案]国家高级审计师考试真题与答案解析[考试政策]高级审计师报考条件|考试科目|考试题型[培训课程]最新高级审计师考试高清视频辅导课程试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