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出鼓励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出台面向高层次人才、参与抗疫人员、三胎家庭等特定社会群体的购房优惠政策,让利于民。
降低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从当前执行的三成降至二成。购买首套自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第五层次人才可上浮20%的贷款额度,第四层次人才可上浮50%的贷款额度,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第三层次人才可上浮1倍贷款额度。同时,贷款金额不受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限制。
强化土地供应和房地产市场联动,自然资源部门根据市场需求变化适时调整土地供应计划,保持房地产用地市场供需基本平衡,土地供应保持合理有序平衡状态,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大的县(市、区)要合理控制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量,避免同一片区过度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