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2474.2-2023 英文版 爆炸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系统 第2部分:车载装置
GB/T 42474.2-2023 英文版 Safety monitoring system for vehicle transportation of explosive hazardouschemicals-Part 2: Vehicle device
前言
(资料图)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 GB/T 42474《爆炸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系统》的第 2 部分。GB/T 42474 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 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第 2部分车载装置:
--第3 部分车载装置安装
-第4 部分:监控客户端:
-第 5部分车载装置与通信中心间数据接口:
-第6 部分:通信中心与监控客户端间数据接口。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1)提出并归口。
引言
在推动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快建设数字中国的时代大背景下,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成为管理需求和技术发展的共同方向。与此同时,随着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快速发展,机器视觉等技术已在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管理中得到初步应用。GB/T 42474《爆炸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系统》选择了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中安全隐患最大、安全事故后果最为严重的爆炸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针对我国危险化学品运输多部门协同管理的现状,紧密围绕贯彻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利用先进技术打破行业壁垒、推动爆炸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数据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促进爆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多方高度协同这一目标,提出构建以云计算平台作为爆炸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管理数据资源池、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爆炸危险化学品运输相关方依据权限共享数据资源的技术方案,并针对“人”“车”“物”三大爆炸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要素提出部署基于生物识别、机器视觉、情绪识别汽车驾驶主动安全防控、传感器网络监测等相关技术的车载装置,引领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在爆炸危险化学品运输中的应用,推动形成以车载装置作为物联网感知层进行运输信息感知与采集、以云计算平台及车载网关作为物联网传输层进行数据通信、以云计算平台及 B/S 监控客户端、移动终端 App 作为物联网应用层进行数据挖掘和智能协同管理的爆炸危险化学品安全监测预警体系,为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国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奠定技术基础,为实现爆炸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实时追踪、全面监测及联动预警,切实防范危险化学品运输重特大事故提供助力。
1范国
本文件规定了爆炸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系统中车载装置的组成、基本要求和车载终端单元、驾乘人员安全监测单元、车辆行车安全辅助单元、车载爆炸危险化学品安全监测单元、电源、电气安全性、电磁兼容性、环境适应性的要求,描述了试验方法,并规定了标志与包装、随机技术文件、运输及贮存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爆炸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系统中车载装置的设计、开发、检验和应用。其他危险货物汽车运输安全监控系统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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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423.5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 Ea 和导则: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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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术语和定义
GB/T 42474.1 和 GB/T 42474.5 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缩略语
GB/T 35658 和JT/T 794 界定的以及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5.2 组成单元要求
5.2.1车载终端单元
车载装置的车载终端单元应符合 JT/T 794 的相关技术要求,并应符合第 7章的要求。车载终端单元的通信数据接口应符合 GB/T 42474.5 的要求
5.2.2驾乘人员安全监测单元
车载装置的驾乘人员安全监测单元应符合第 8 章的相关技术要求,其各构成模块涉及的具体产品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技术要求。驾乘人员安全监测单元的通信数据接口应符合 GB/T 42474.5 的要求或与车载终端中的车载网关数据接口保持一致。
5.2.3车辆行车安全辅助单元
车载装置的车辆行车安全辅助单元应符合第 9 章的相关技术要求,其各构成模块涉及的具体产品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技术要求。车辆行车安全辅助单元的通信数据接口应符合 GB/T 42474.5 的要求或与车载终端中的车载网关数据接口保持一致。
6基本要求
6.1 外观
车载装置的外观应符合以下要求:
外观完好,表面平整光滑,无凹痕、划伤、裂缝、变形、锈蚀,涂(镀)层不应起泡、龟裂或脱落,色a)泽均匀、无褪色及永久性污渍;
表面的标记和字符清晰可辨;6
显示面板上的字符、图形清晰无缺损:C
d)无裸露的导线和勾扯物体的尖角锐棱
6.2机械结构
车载装置的机械结构应符合以下要求:
结构尺寸及外形设计合理,主机和相关组件适合隐蔽安装;a)
结构设计合理,适合与大多数货运车辆匹配安装 ;b
c)结构件与控制件完整,无机械损伤;
天线具有相应的保护措施,不因输入、输出接头或输入、输出端的短暂短路而永久性损坏;d各组件能承受正常安装、使用、搬运、运输和使用中的振动和冲击,不致引起机械和功能、性能e受损。
7车载终端单元
7.1 车载终端单元组成及要求
7.1.1 卫星定位子单元
车载终端单元应具备卫星定位子单元。卫星定位子单元应符合以下要求a)具备 BDS卫星定位模块;
通过汽车行车记录仪实现卫星定位的,汽车行车记录仪符合 GB/T 19056一2021 的相关要求b)
7.3车载终端单元性能要求
7.3.1 可靠性
车载终端及固件应保持 24 h 持续独立稳定工作平均无故障间隔时间应大于或等于 10 000 h
7.3.2 可扩展性
车载终端应具有可扩展性。可扩展性应符合以下要求:
具有 CAN 总线数据接口,USB 接口及采集车辆制动速度信号的数据接口;a)
具备支持 NB-IOT或LoRa 的通信网关;b)
c)具备 Wi-Fi或UWBBluetooth Zigbee 等与车辆上各类传感器类车载装置通信的数据接口:d具备至少支持 13.56 MHz 频段的 RFID或 NFC 无线通信接口具备与驾乘人员安全监测单元、车辆行车安全辅助单元、车载爆炸危险化学品安全监测单元相e)关传感器的数据接口类型或设备接口类型一致的通信接口:d通信接口支持扩展
7.3.3卫星接收通道数量
车载终端卫星定位模块的卫星接收通道数量应大于或等于 20个7.3.4 卫星定位精度
车载终端卫星定位模块的水平定位精度应小于或等于 5 (95%置信度)高程定位精度优于 5 m(95%置信度)。
7.3.5 测速精度
车载终端卫星定位模块的测速精度应小于或等于 0.2 /s(95%置信度)
8驾乘人员安全监测单元
8.1 驾乘人员安全监测单元组成及要求
8.1.1驾乘人员身份核验子单元
驾乘人员安全监测单元应具备驾乘人员身份核验子单元。驾乘人员身份核验子单元应符合以下要求:
a采用人脸识别、虹膜识别、指纹识别、掌静脉识别、声音识别等至少一种生物特征识别方式进行身份核验;
具备现场人体生物特征采集组件 ;6
基于人脸识别技术或指纹识别技术进行人证核验的,具备证件芯片信息读取组件或同时具备c)证件可视人脸图像采集组件;
d驾乘人员身份标识信息存储于车载装置并存储于监控客户端;
车载装置存储的驾乘人员身份标识信息支持通过监控客户端远程更新e)驾乘人员身份标识信息及核验结果通过国家商用密码算法进行加密存储
驾乘人员身份标识信息及核验结果传输具备数字签名数据加密等保护;g
驾乘人员身份标识等敏感信息采用加密机制和身份鉴别授权机制管理b)
0身份核验结果有明确提示;
身份核验结果实时上传至监控客户端:i
k支持本地1:1比对或远程1:1和/或远程1:N比对;
1身份核验输出结果关联车辆使用权限。
8.1.2 驾乘人员异常行为及疲劳状态监测子单元
驾乘人员安全监测单元应具备驾乘人员异常行为及疲劳状态监测子单元。驾乘人员异常行为及疲劳状态监测子单元应符合以下要求:
a)具备现场驾驶人员人脸正面图像、视频信息采集组件;
车辆行车安全辅助单元
车辆行车安全辅助单元组成9.1
9.1.1车辆自身安全监测子单元
车辆行车安全辅助单元宜具备车辆自身安全监测子单元,车辆自身安全监测子单元宜a) 具备车辆轮胎压力实时监测预警模块;
具备车辆自身过热监测预警模块;b
c)具备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火灾防控模块
9.1.2 车辆事故预防主动防控子单元
车辆行车安全辅助单元宜具备车辆事故预防主动防控子单元,车辆事故预防主动防控子单元宜:a)具备行车盲区异常监测预警模块:
具备车辆超速预警对应的模块;
具备车辆前向碰撞预警模块:
d具备前/后车距监测预警模块:
e) 具备车道偏离监测预警模块。
9.2 车辆行车安全辅助单元功能要求
9.2.1车辆轮胎气压监测预警
车辆行车安全辅助单元宜具备车辆轮胎气压实时监测预警功能,在汽车行驶时能够对轮胎气压进行实时自动监测,当出现轮胎漏气或气压低于设定阀值时发出预警信息;触发预警时,应在向通信中心发出预警信息的同时发出本地预警声光或语音提示。
10车载爆炸危险化学品安全监测单元
10.1 车载爆炸危险化学品安全监测单元组成
10.1.1 车载爆炸危险化学品理化安全监测子单元
车载爆炸危险化学品安全监测单元宜具备车载爆炸危险化学品理化安全监测子单元。车载爆炸危险化学品理化安全监测子单元应根据车载爆炸危险化学品的不同在车辆上部署相应的动态环境监测传感器。可根据爆炸危险化学品特性选择部署的动态环境监测传感器包括但不限于雷电探测传感器、静电荷检测传感器、温度传感器、湿度传感器、烟雾传感器、火焰探测传感器、振动传感器、压力传感器、可
10.5.2自动推送
危险货物运输应急救援指南子单元应具备自动推送功能。当车载爆炸危险化学品理化安全监测单元触发预警时,应通过驾乘人员服务客户端自动弹窗推送依据汽车当次实际载运爆炸危险化学品情况给出的应急救援指南提示。推送的应急救援指南提示内容应符合 GB/T 39652-221(所有部分)的相关要求。
11电源要求
11.1基本要求
车载装置应使用车辆电源为主供电电源,并应配置备用电源。备用电源应支持车载装置正常工作
大于或等于8h。
11.2电源适应性
车载装置应能在表 1给出的电源电压波动范围内正常工作
13电磁兼容性要求
13.1抗扰度
车载装置的静电放电、射频电磁场辐射的抗扰度性能应符合 GB/T 9254.2 的相关技术要求
13.2发射
车载装置的辐射和传导发射值应符合 GB/T 92541 的相关技术要求
环境适应性要求14
14.1工作环境
14.1.1驾驶室内装置工作环境
安装在汽车驾驶室内使用的车载装置应在下述环境下正常工作且不致引起外观和机械结构以及基本性能受损:
环境温度范围:0C~40C;a
相对湿度范围:小于或等于 93%。b)
15试验方法
15.1 试验环境
15.1.1 温度、湿度、气压环境
除环境适应性试验外,所有试验均应在下述条件下进行:
a) 环境温度:0C~40C;
b) 相对湿度45%~85%:
c) 大气压力:70 kPa~106 kPa。
15.1.2电压环境
试验期间施加于车载装置的电源电压应在额定电压(1005)%范围内151.3定位测试环境
除另行规定外,一般利用在轨的 BDS 进行测试。当利用 BDS 信号模拟发生器作为标准测试信号源时,其产生的信号应具有和 BDS 信号相同的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