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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迎来新国标以来,用车更安全,道路也相对更安全,对于行业发展也起到规范作用,不过,新国标实施之后,作为超标车的车主们,其实一直很担心,担忧自己的车辆在过渡期之后,不能继续使用,尤其是一些车况还不错的车型,直接报废,是一种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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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其实,随着多地的电动车过渡期已经结束或即将结束,除了少部分地方态度坚决,从更多地区采取的管理来看,主要是不禁不罚,延长过渡期,让超标车还能继续用,车主可以笑了。
关于非标电动车不能用,许多车主都很担心,网上也有不少“流言蜚语”,比如近期就有消息说,江苏南通电动车有新政策,超标电动车即将不允许上路,而南通交警明确:没有电动车新政,原有车辆还可正常使用。
那么,为什么老是看到有人说超标车不让用,主要来源于2个方面,第1是一些自媒体的“噱头”,用来吸引流量,第2是一些电动车商家,通过断章取义的方式,发布此类内容,让消费者积极换车,以促进销量。
云南:超标车不强制淘汰,倡导淘汰
不仅是南通交警明确,超标电动车还能继续用,近期,大家十分关注的云南省超标电动车,还能不能继续上路,也获得了官方的回复。
依据《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白底红字”号牌属于过渡号牌,号牌和行驶证的有效期不超过四年,这意味着,2023年4月15日以后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全部都达到报废标准,不得上道路行驶。
有网友咨询云南超标电动车是否会延期,并建议超标车延期2~3年,不能一刀切的上路罚款或禁止上路,得到回复。
回复内容主要提到2点,第1点是依据《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工作的通知》,加强电动车管理,第2点明确不强制淘汰超标电动车,但会倡导群众淘汰“违标车”,购买使用“新标车”。
除了以上多地明确,电动车不罚款、不禁行,超标还可以继续使用以外,最近1年左右,还有多地明确,超标车延长过渡期,还能继续使用,从而减轻大家置换新车经济压力,也减少资源浪费,不完全统计,就包括以下地方,有延长过期的政策管理。
山东:超标车可以继续上路,不禁行、不罚款;湖北:超标车可以继续用到2023年6月30日;河南郑州:超标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天津:可以继续上路至2024年5月8日;陕西:延长过渡期,超标车可以用到2025年6月30日;黑龙江:超标电动车可用到2026年4月31日;辽宁锦州:超标车延期至2026年7月31日;广西南宁:超标车最长可延期10年;以上多地都对电动车延长过渡期,这对于车主而言,毫无疑问是大利好,不用提前淘汰还可以继续使用的车辆,减少了买车经济负担,而且,不用更早的用上限速、限动力的新国标车,真的可以笑了。
除了超标两轮车,对于超标电动三、四轮车,主要是老年人为主的代步交通工具,不少地方也采用了相似的管理,设置过渡期,可以继续使用,甚至超标车型不要求驾照,方便老年人的出行,同样值得点赞。
结语:在小行家看来,电动车不禁不罚,延长过渡期是非常明智之举,作为大众化的交通工具,尤其是中低收入群体依赖的车型,在最近几年经济环境下,考虑的群众经济压力,减少大家的经济支出,是真正的便民、以人为本的举措,我是双手支持的。那么,对于延长过渡期,你怎么认为呢?欢迎大家评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