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涉案金额数百万元,车主的钱进了谁的口袋?
(资料图)
付了钱却无法提车,手上的爱车在参与二手车置换活动后也不知所踪,多位宝马车主正在为此发愁。
近日,多位宝马车主向《消费者报道》反映,称他们在广州的一家官方4S店购车,付款多日后迟迟未能提车,参与二手车置换交易的旧车也不知去向,而车主们之前与4S店签订的购车合同等书面文件也被指“无效”。
目前,据车主们反映,事发多日后,涉事4S店没有向车主提供此次事件的调查结果,也没有向车主提供退款、完成购车流程、赔偿和道歉等措施。根据车主提供的信息,《消费者报道》粗略估计发现,此次事件涉及十余位车主,金额达数百万元。
在4S店内按照合同付款购车却无法提车,这样的交易流程究竟如何实施?车主又应该如何维权?涉事4S店和宝马方面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为此,《消费者报道》进行了采访调查。
▲受害车主在涉事4S店维权(受访者供图)
交了钱却无法提车
“我一共交了60多万元,结果到现在都还没提到车。”吴女士在接受《消费者报道》采访时表示。
2022年12月,吴女士在广州的一家宝马官方4S店——广东粤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马粤宝4S店”)购买了一辆宝马X5汽车,并为此支付了65.9万元。然而,付款多日后,吴女士仍然未能提车。
▲吴女士的购车合同(受访者供图)
据吴女士介绍,负责处理此次购车事宜的,是宝马粤宝4S店一位名叫“张伟”的销售顾问。“这个叫张伟的销售当时在微信跟我说现在有现车,还能提供优惠,我就去看车并买了一辆X5汽车。”
吴女士表示,自己与宝马粤宝4S店之间的交易过程,具有购车合同等可证明交易流程的书面材料。“签了合同交了钱我就等待提车了,结果宝马粤宝4S店现在告诉我不能提车了。”
无独有偶,李女士在宝马粤宝4S店购车也面临无法提车的问题。
2022年12月,李女士同样在宝马粤宝4S店销售顾问“张伟”的接待下,花费超过45万元购买了一辆宝马Z4汽车,并将自己的宝马X3汽车以26.5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宝马粤宝4S店,双方约定将此作为购买新车所需的部分款项。然而,李女士在12月26日按照合同约定去提车时,同样被告知不能提车,“4S店说钱被内部员工骗走了”。
▲李女士的购车合同(受访者供图)
李女士表示,目前宝马粤宝4S店没有提供完成提车或退款的解决措施。“我现在钱拿不回来,原来的旧车也没有了,真的是钱车两空。”
▲郑女士的购车合同(受访者供图)
另一位车主郑女士看着自己手上的车辆临牌,同样一筹莫展。2022年10月,郑女士同样在宝马粤宝4S店通过销售顾问“张伟”购买一辆宝马5系汽车,并将自己原有的宝马3系汽车出售给宝马粤宝4S店。然而,半年的时间过去后,郑女士同样未能提车,郑女士为此支付的30多万元款项也石沉大海。
涉案金额数百万元,车主的钱进了谁的口袋?
在采访的过程中,《消费者报道》发现,上述车主的遭遇只是此次购车款被骗事件的冰山一角。
据车主们反映,他们都是通过上述宝马粤宝4S店的“张伟”进行购车,付款后均遇到不能提车的问题,受害者有十余人。
▲受害车主在涉事4S店维权(受访者供图)
《消费者报道》初步统计发现,上述受害者中,最早的购车时间是2022年1月,目前仍然未能提车。
涉案金额方面,涉及交易金额最高的一位车主支付了近99万元,一位购买宝马8系的车主支付了84万元,其余车主涉及交易金额均在30万元以上,涉案总金额超过400万元。
《消费者报道》注意到,有车主在购车的过程中,存在将款项转账至“张伟”提供的个人账户的问题。这些转入个人账户的款项中,主要是以购置税、车辆置换款项等名义收取。
▲吴女士向一个个人账户转入部分购车款项(受访者供图)
吴女士表示,自己在购车时,销售顾问“张伟”要求她把购车款项分开转账,其中一笔款项转进了一个人账户中。“当时销售员用A4纸给我写了两个账号过来,我说为什么要分开转,他说一个是车钱,另一个是税钱。”于是,吴女士将购车款项中的一部分转进了“张伟”提供的私人账户中。
然而,在受害车主们看来,无论情况如何,宝马粤宝4S店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为此,受害车主们希望宝马粤宝4S店提供包括完成提车、退款、赔偿和道歉在内的解决措施,不过问题并未得到解决。
李女士表示,事发后,宝马粤宝4S店并不承认购车合同的有效性。“我们买车的整个过程都是在宝马粤宝4S店进行的,购车合同上也有宝马粤宝4S店的公章,为什么现在没有人帮我们解决问题?”
根据受害车主们的说法,事发后宝马粤宝4S店曾与他们进行了一次协商调解工作,不过宝马粤宝4S店方面只愿意赔偿损失金额的十分之一,双方因此不欢而散。
4S店:涉事销售人员已被警方立案侦查
就车主们反映的问题,《消费者报道》采访了宝马粤宝4S店方面,该店一位负责新闻采访的行政工作人员回复表示,涉事销售顾问“张伟”于2022年12月23日在广州市白云区云城派出所投案自首,称其工作期间诈骗客户,公安机关也已经以诈骗罪立案侦查。
“得知相关情况后,我司立即安排工作人员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初步了解到‘张某’编撰以低价置换更高配置车辆、收取购置税等借口骗取客户车辆,或让部分客户将钱款转至其个人账户,并伪造协议文件,具体情况公安机关还在调查取证中。”上述宝马粤宝4S店工作人员表示。
宝马粤宝4S店还指出,目前公司陆续接到车主致电反馈,一直积极安抚受骗车主的情绪并配合警方了解更多案件细节,以便尽快协助警方追回客户钱款,降低客户损失。“为避免影响案件侦查,我司暂无法在警方未授权的情况下披露更多信息,调查结果最终将以警方公告为准。”
同时,宝马粤宝4S店方面还表示,事发后,公司针对有协议的客户及其他业务人员管理流程做了如下调整,包括:所有签订协议的客户均由销售主管全面介入以确认协议内容及缴纳款项提醒;对于进店客户,所属的销售顾问的主管全面介入确认客户购车或办理业务事项内容;在展厅、售后、收银、客户VIP休息区进行服务公示,公示牌数量由23个增加至46个,提醒消费者在付款购车时核对收款账户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与此同时,就车主们反映的问题,《消费者报道》向华晨宝马方面发送了采访函。对此,华晨宝马公共关系相关负责人表示:“案件的具体情况由宝马粤宝4S店进行沟通,同时我们也在密切关注案件的情况。”
律师解读:4S店不交车可能构成违约
针对上述宝马车主反映的问题,知名法律博主@谈典看法、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小明指出,根据《民法典》的相关条文规定,如果消费者有理由相信销售人员有资质、有代表4S店销售车辆的权限,则构成表见代理,形成的合同合法且有效,受法律保护。
“根据《民法典》相关条文规定,消费者和4S店签订购车合同后,双方形成买卖合同关系,4S店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消费者支付购车款项后,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4S店应当交付车辆,否则构成违约,消费者可以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郭小明表示。
关于宝马粤宝4S店销售人员骗取购车款的行为,郭小明认为:“如果销售人员以卖车为由骗取消费者的购车款,则涉嫌触犯合同诈骗罪。由于销售人员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涉事4S店应当承担继续履行与消费者之间的相关合同的民事责任,4S店承担责任后可向销售人员追偿。”
郭小明建议,如果消费者通过与涉事宝马4S店协商无法满足自己的合法诉求,可以向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申请第三方调解组织介入调解,向市场监管等部门举报,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本案中,有消费者将购车款项转账至销售人员的个人账户,或者对款项的流向不知情,我们建议消费者在购车时要注意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向个人账户转账,付款后可要求销售方当场出具加盖4S店公章的收费凭证,并及时要求对方开具发票,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郭小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