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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通俗是指电动两轮车,除了两轮车,还有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都是近些年在保有量快速增长的交通工具,而数量快速增长,难免会带来一些交通安全隐患,也因此,各地都会因地制宜的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来制约随意上路,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电动车。
小行家也经常和大家分享关于电动车的消息,那么,在近期又有哪些地方的电动车管理有变化,今天小行家也将展开介绍,涉及上牌、上路和条例,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低速三轮车、四轮车上牌、上路变化
安徽安庆市在11月22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低速三轮车四轮车规范管理的通告》,明确自2022年11月25日起,在市区进一步加强低速三轮车、四轮车的规范管理。关于上牌、上路变化将会如下:
关于上牌:通告明确,在11月22日之前购买的非标低速三轮车、四轮车,将会设置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可上临时通行标识上路,过渡期有效期截止于2024年12月31日,核发临时标识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至12月25日。
关于上路:通告中明确,自2022年12月26日起,未获得临时标识号牌的低速三轮车、四轮车将禁止上道路行驶。
关于非标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上路变化
除了安庆市,河北泊头市在11月11日发布《关于依法加强违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综合治理的》,其中非标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将会在上路影响最大。
首先是对非标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从11月14日设置禁限行区域,并且对违反规定的车辆进行依法查处。
其次,明确在通告发布之前购买车辆设置过渡期,但过渡期仅仅只有一个多月时间,截止12月31日,从2023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
小行家提醒:泊头设置的过渡期,并不是让车主在这段时间上路行驶,而是给予充足的时间处理非标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车主要注意,尽快对于不符合悬挂号牌车辆进行置换等处理。
关于电动车上牌变化
11月14日,亳州交警发布:亳州开始试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这也意味着,亳州电动车上牌权限,已经下放给有资质的电动车经销商,消费者在买车的时候,就能完成上牌,据了解,目前亳州共有137家电动车经销商可以“带牌销售”。
这样的上牌变化,是交警部门的一项暖心民生举措,也是为了更好地实现“无牌不上路,上路必挂牌”,对于车主和交管部门来说,都是“双赢”管理变化。
关于条例的变化
之前为大家分享过,鹤壁市将在12月1日实施《鹤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除此之外,近期黑龙江电动车管理也有变化,11月21日,《黑龙江省电动车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发布,征求时间截止2022年12月5日。
小行家总结
以上是近期小行家关注到的事关电动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多个地方迎来的管理新变化,涉及到车辆上牌、上路,条例征求意见。集体来看,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主要围绕“非标车、设定过渡期”,来约束车辆具备号牌上路,有序淘汰非标的三轮、四轮车。
而针对于电动车,围绕的“带牌销售、条例征求意见稿”,小行家认为这些都是在完善电动车的管理,“带牌销售”是让大家买车、上牌更便捷,条例征求意见稿,是推进本地电动车管理规范化,做到“有法可依”。
无论是哪种变化,都可以看得出,各地对于电动车、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的规范在努力推进,而目的是助力车主的出行安全、道路安全。
那么,对于以上的上牌、上路、条例变化,您有什么看法,也欢迎大家评论交流。